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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党员发展预选细则(试行)

录入:技术  2020-10-20  点击:

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党员发展预选细则(试行)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党员发展质量,根据《江苏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入党积极分子预选标准

1.本人已递交书面的入党申请书;

2.在已递交书面申请书的基础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学分绩点和综合测评两项排名均达到班级前30%

2)上一学期学分绩点在班级前50%,同时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①担任班长、团支书、社团部级及以上职务,在班级或社团工作中表现优秀;

②近2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等);

③学期内通过英语四级或六级;

 = 4 \* GB3 以第一作者获得学校认可的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等级奖或省级以上荣誉;

3)自入学以来发表SCD及以上刊物发表专业相关论文2篇,或有授权专利2项(至少实用新型1项),或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入围全国四大类竞赛的优先考虑。

3.所有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团组织推优,详细要求参照《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入党的工作条例》;

4.补充说明:

1)在高中阶段已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且手续完备的,可继续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2)前一学期有不及格课程(含校纪校规考试)、受学校或学院处分(含院警告及院通报批评)的同学采取一票否决制

第二条 发展对象预选标准

1.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满一年,且已通过积极分子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 在满足第1条的基础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学分绩点和综合测评两项排名均达到班级前30%

2)上一学年学分绩点及综合测评达到班级前60%,需同时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①担任班长、团支书、社团部级及以上职务,在班级或社团工作中表现优秀;

②近3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等);

③以第一作者获得学校认可的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等级奖或省级以上荣誉;

3)自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发表SCD及以上刊物发表专业相关论文2篇,或有授权专利2项(至少实用新型1项),或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入围全国四大类竞赛的优先发展。

3.补充说明:

1)对拟发展前一年内(两学期)有不及格课程、受学校或学院处分(含院级警告及院级通报批评)的同学采取一票否决制

2)在高中阶段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入校后原则上要观察培养半年以上,且须取得南京林业大学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第三条推荐程序

1.被推荐人在班级发言,阐述个人入党动机及学习、工作、生活等现实表现;

2.班级进行民主测评,到会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3;被推荐者获得同意票数应超过到会人数的50%

3.班主任结合投票情况级现实表现对推荐名单做排序,签字后上报学院党委;

4.辅导员对本年级的推荐名单做第二次排序,报院党委进行预审;

5.学院党委预审后在学院公示栏及年级qq群公示,最终名单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6.学院对列为发展对象准备近期发展的同学进行函调政审、集中教育、面试谈话,并将最终发展名单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第四条 特别说明

1.每学期发展学生党员数根据校党委组织部下发学院计划名额进行分配,各班级预选推荐人员最终采用年级内差额方式决定发展对象;

2.班级推荐工作由各班团支部书记负责组织,选票自制,班级推选完成后将选票上交学院党委保存备查;

3.学生党员发展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班团支部务必认真负责,严肃对待,按时完成上交材料。

第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院党委负责解释。







                                       中共南京林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  

                                      二0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