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院学生校外实践教学计划安排及报销工作流程
1.任课教师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区下载“实践教学计划表(校外)”(网站链接http://jwc.njfu.edu.cn/),按规定格式填写好后最少提前1周将纸质打印稿(如有两页请正反打印)交给分管系主任、教学院长审核并签字。
2.每次实习的负责老师将签字后的实践教学计划表纸质稿及电子稿、实习学生名单电子稿交院办。电子稿统一以文件夹的形式发送,以实习名称命名。
3.学院统一联系旅行社对实习用车、住宿等做出相关安排。
4.旅行社报价,签订相关合同。实习带队教师须在合同上签字,学院须盖院章。
5.实习结束后教师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发票须经手教师(一般最少两人)签字,交教学院长审批签字。
6.教师去教学秘书处打印学生实习补贴申报预约单。
7.实习学生实习计划原表及学生名单等经院办审核后盖学院印章。
8.实习教师带实习计划、学生名单、实习发票等到财务处报销。
备注:南方学院学生实习流程基本一致,但经费由南方学院支出,发票须南方学院院长签字,实习计划表和本部的计划表必须分开,详见《南方学院关于学生实习与毕业设计经费报销的管理办法》。
艺术设计学院
20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