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实验室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常规经费
一、 实验室专项经费
1、获得方式
1)每年根据实验中心建设与发展需要, 由实验中心根据各实验室建设需要提出预算方案并经由实验室管理委员会论证,立项申请;
2) 由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组织进行项目汇报;
3)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经由学校审核后下拨。
2、 管理目的
1)随时掌握设备计划的执行情况及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
2)审核经费使用的合理性。
3) 有利于效益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3、使用范围
仅可用于项目申报中所涉及的设备购置与建设内容。
4、 使用管理
1) 根据学校批复经费额度,提交项目执行报告,提交设备购置申请,逐项执行;
2) 单价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设备(工程项目),需由设备处询价;单价三万元以上设备(工程项目),需由设备处组织招标;单价十万元以上设备,需经院专家委员会论证并填写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
3) 撰写项目总结报告。
二、 仪器设备维修费
1、 获得方式
校财政拨款。
2、 管理目的
1) 掌握仪器设备的完好情况;
2)审核经费使用的合理性。
3、使用范围
仅用于仪器设备维修。
4使用管理
1)对于需要报修的仪器设备,需由其专职管理人员提出报修申请,并给出维修预算;
2)经实验中心主任签字后上报分管院长签字,执行维修。
三、实验室材料费
1、 获得方式
校财政拨款。
2、管理目的
1)随时了解实验费使用情况,掌握实验材料计划执行情况。
2)审核经费使用的合理性,控制经费使用范围。
3)有利于主管部门完善技术资料,调整下年度预算方案。
3、使用范围
1)用于购置千元以下低值耐用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工具、器具以及教学设备的运输、
安装、维修等;
2) 用于实验环境的维护、维修、小规模改造等;
3) 实验室材料费主要供本科实验教学使用;
4、使用管理
1)常用工具用品的购置,原则上需参考校后勤库房库存物品情况,如库房可领用,则需填写物品领用单,经由院办与分管院长签字后,在批准的经费额度范围内,去校后勤库房统一领取,不得另购;
2)较大批量购置低值耐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下)或实验材料时,需填写设备(材料)购置申请,经由经手人、分管系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及分管院长签字后方可购买;
3)实验环境维护、改造、维修须有具体明细或简单合同;
第二部分 特殊项目经费
1、获得方式
通过实验室相关项目申报而获得的省市级、国家级项目经费。
2、 管理目的
1)掌握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建设进展情况。
2)审核经费使用的合理性。
4) 有利于效益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3、使用范围
仅可用于项目申报中所涉及的设备购置与建设内容。
4、使用管理
1) 根据申报批复资金情况,提交设备购置申请,逐项执行;
2)单价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设备(工程项目),需由设备处询价;单价三万元以上设备(工程项目),需由设备处组织招标;单价十万元以上设备,需经院专家委员会论证并填写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
3)根据要求撰写项目验收报告及年度总结报告。
艺术设计学院
2014年9月1日试行